金沙中學助學金管理辦法 2013-1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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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沙中學 “美國康德助學基金會助學金”申請、發放的管理辦法

2013 年11 月18 日

     2013 年秋季學期”美國康德助學基金會”將對我校31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。為了助學金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發放,結合學校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
一、申請條件 本次申請資助的學生為高一年級的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申請資助:

  1. 單親或父母任意一方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的學生;
  2. 父母雙雙下崗的多子女的貧困家庭的學生;
  3. 家庭月平均收入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標准的學生;
  4. 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,經濟受到嚴重損失的家庭的學生;
  5. 烈士或優扶對象的子女;
  6. 在校期間其家庭經濟收入不足難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(包括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用)的學生;
  7. 申請學生除了符合上面條件之一外,需要品學兼優。

二、組織機構及職責

(一) 成立管理領導小組
組長:鄭德松(高一級部主任)
組員:李玉輝、楊儀淮、唐文喜

(二) 成立監督小組
組長:陳龍華(工會主席)
副組長:李太銳(團委負責人)
組員:沈光翼、朱蘭、葉子

三、資助金申請、發放程序

  1. 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  2. 領導小組認真核對,確定資助名單。
  3. 將過程資料在校內進行一周的公示。
  4. 公示無異議後上報資助學生名單及證明材料。
  5. 監督小組對每一項進行監督,確保資助企用於學生的學習和生活。

四、發放形式

建立學校資助賬號,資助企彙到學校賬戶上,由資助中心制發放表,按學校財經管理辦法迅速將資助金發放到學生監護人手中。助學金標準:每人每學期1000元人民幣。

  • 學校財務室專用賬號:金沙中學24060 7 5029000157954
  • 開戶銀行: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文行
  • 學校名稱地址:金沙中學 貴州省金沙縣新城區白雲山路

五、紀律保障

  1. 享受資助金的學生,若學習不努力,違反校紀校規,經教育不悔改者,將取消其資助資格。
  2.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占用資助金,不能將資助金平均分配,一經發現,將追究其責任。
  3. 若發現任何問題請撥打以下監督電話。

監督小組:陳龍華(工會主席) 13984476906,李大銳(團委負責人) 159347537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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